四川省各高校、各企业:
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拟开展2024年度专项项目孵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四川历史名人题材,认真策划、精心申报,确保推选出优秀作品,展现四川历史名人优秀形象,展示人格魅力,为四川原创动漫创作贡献力量。
二、资助方向
此次专项项目孵化扶持以四川历史女性名人题材为创作方向,确保所选取的人物具有确凿的历史记载和可靠的史料依据。对人物的生平事迹、成就贡献等进行准确还原,避免虚构和夸张,鼓励采用多种表现形式来展现四川历史女性名人题材,如影视作品、动画、绘本等。影视作品(含动画短片)资助经费2.5-3.5万元/项、绘本出版资助经费3-4万元/项,总共拟立项1-2项。
三、申请资格
1.四川省内各高校动画团队协同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申请;
2.申报团队应对作品拥有版权,作品无版权和授权争议;
3.凡在本中心立项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4.同一主创团队报送作品限1项。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项目负责人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书(一式四份)提交至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D1021彭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五、结项要求
1.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成果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2.影视作品结项须为剧情动画(创作手法不限,虚拟拍摄、AIGC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定格动画等),短片正片时长不少于3分钟;漫画绘本结项作品需公开出版,且页数不少于40页;
3.内容丰富、制作精良,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或商业价值;
4.专家根据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综合评议合格后,方可结项;
5.未在申报书规定结项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中心有权撤销该项目并要求申请人全额返还资助经费,三年内不予申报本中心项目。
六、成果要求
所有项目申报、评审、资助、运行、结项等管理办法详见《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所有类型的结项成果在播出、宣传、参赛时需注明“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项凭据;所有类型的结项成果,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具有出品方署名权和宣传推广权,作品版权归中心和创作者共同所有。
七、后续支持
经专家认定的优秀作品,本中心将向主流媒体和专业奖项推介,同时可申请后续资助,持续提升品质,助推成果高效转化。
八、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友谊东路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 (仅收顺丰快递)
邮政编码:610106
电子邮箱:xtcx@cdu.edu.cn
联系人:彭老师 (028)60656169
四川省动漫游协同创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